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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设计压力是指在相应设计温度下用以确定压力容器壳体厚度的压力,亦即标注在铭牌上的容器设计压力,其值不得小于容器的大工作压力。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要求:(1)容器各部位或受压元件所承受的液柱静压达到5%设计压力时,则应取设计压力与液柱静压之和进行设计汁计算;(2)容器上装有安全泄放装置时,设计压力应不小于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或爆破片的爆破压力;(3)外压容器的设计压力应取不小于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出现的大内外压差;(4)真空容器按承受外扭设计,装有安全控制装置时的设计压力取1.25倍的大内外压差及0.1MPa两者中的较小值,没有安令控制装置时则取0.1MPa;(5)带夹套的真空容器,设计压力按第(4)条取后加上夹套内的设计压力。

确定容器的设计压力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⑴、容器上装有压泄放装置时,特别是对于以爆破片作为压泄放装置时应按GB150中附录B的规定确定设计压力,除GB150外详见工程师培训教材第14章。
GB150的附录B4.1规定:
容器装有泄放装置时,一般以容器的设计压力作为容器压限度的起始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分别按B6.2或B7.1确定。需要时,可用容器的大允许工作压力作为容器压限度的起始压力。采用大允许工作压力时,应对容器的水压试验气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相应的取1.25倍、1.15倍和1.00倍的大允许工作压力值,并在图样和铭牌中注明。
装有压泄放装置时,容器设计压力的确定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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